拍卖企业:辽宁得佳拍卖有限公司
联系方式:04156127000
同步拍
        1.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G区7-107号,商业用房1-2层,建筑面积160.49㎡
        倒计时
        当前价 11882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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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2023/11/23 13:00:00 截止报名
        • 评估价:
        • 保证金: 100000 元
        • 加价幅度: 1000 元
        • 起拍价: 1188292 元
        • 保留价: 1188292
        • 优先购买权人:
        • 自由竞价时间:300
        • 限时竞价时间:1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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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拍卖师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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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丁波

        拍卖师证号:1900194

        状态

        竞买号

        出价

        暂无竞价记录
        拍卖公告
        竞拍须知
        标的介绍
        竞价记录(0)
        拍卖公告

        辽宁得佳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,定于20231124日上午9时在得佳拍卖网http://www.dejiapaimai.com)对以下房地产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,标的如下:

        1.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G区7-107号,商业用房1-2层,建筑面积160.49㎡起拍价1,188,292元

        2.锦州市凌河区(明德街)金城丽都小区10-139号,商业用房1-2层,建筑面积290.01㎡,起拍价1,416,235元

        3.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D区1-39号,住宅用房第5层,建筑面积305.42㎡,起拍价1,468,291元

        4.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D区1-40号,住宅用房第5层,建筑面积209.37㎡,起拍价1,006,536

        展示时间、地点:公告日起至20231123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及本公司。

        别说明:1、以上房产竞买人须自行查验标的瑕疵,并认可标的物现状与现有的手续资料,产权交易税、费按《拍卖规则及拍卖告知书》相关规定执行,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。2、竞买人须在2023年11月23日13时前将竞买保证金1-4号标的10万/项,缴入本公司指定账户,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。

        联系电话:15241585806 13694169645

        辽宁得佳拍卖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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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竞拍须知

        1、本拍卖规则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,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诚实信用”的原则所制定。

        2、竞买人在拍卖活动前必须对拍卖标的进行看样、勘测和咨询,并向我公司申请办理竞买手续。单位报名参加竞买的须出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代表证书及授权书,个人报名参加竞买的须出具身份证。辽宁得佳拍卖有限公司银行账户(丹东银行蓝天支行账号:010371000512569交纳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/个,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13时,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,并在汇款单注明拍卖保证金及拍卖标的序号及房屋名称,取得网络授权认证,获得有效竞买资格。

        3、竞买人在拍卖预展规定时间内,应仔细查阅拍卖规则内容以及网络竞价操作规范(http://www.dejiapaimai.com)要求,必须对拍卖标的进行看样及勘察,并了解掌握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情况,以免造成经济损失。

        4、竞买人如期参加拍卖人组织的拍卖活动,即视为对本场拍卖规则、标的现状及瑕疵的认可。在拍卖竞价中应严格遵守网络操作规范要求,严格谨慎操作网络竞价过程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
        5、竞买人登陆竞价系统(http://www.dejiapaimai.com)前,按规定认真填写用户名、密码。登陆竞价系统后,应仔细阅读竞买须知,熟悉掌握竞价界面使用功能。

        6、在拍卖师开启竞价系统后,竞买人应在拍卖师设定的自由竞价周期内进行自由竞价,竞价系统会自动产生出价最高竞价人。当自由竞价周期(5分钟)结束后,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周期(2分钟),此时延时竞价周期进入倒计时状态,期间若有其他竞买人出价,时间进入重新倒计时。当延时竞价周期倒计时时间内,再无竞买人报价,网络系统确认报价最高的为买受人。若延时竞价周期结束,任何竞买人再报价均无效。本次拍卖的竞价阶梯为人民币1000元整。

        7、当网络系统确认报价最高的报价为买受人时,成交行为即告成立,委托人、拍卖人、买受人不得反悔,各方均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。

        8、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需按规定交纳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,并按规定时间办理成交确认手续,拍卖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和佣金。

        9、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,务必于3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汇入辽宁得佳拍卖有限公司银行账户(开户行:丹东银行蓝天支行、账号:010371000512569),否则按违约处理,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。

        10、拍卖成交后,由委托人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的相关手续文件,买受人所竞得的标的存在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,委托人、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        标的介绍
        具体描述

        1

        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G区7-107号,商业用房1-2层,建筑面积160.49㎡

        1,188,292元

        重要提示
        重要提示: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,所涉及的税款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。所涉及的税款包含相关税费(可能存在的卖方需缴纳的增值税、土地增值税、个人所得税、附加税、契税等;买房应缴纳的印花税、契税及办理权证所需工本费等),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。
        所在地
        得佳拍卖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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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竞价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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